884 签证担保文件:Form 40 要交什么?2026
884 签证的担保文件由担保人本人填写 Form 40,本文按内政部官方页面列出 2026 年担保人资格、需随附的身份与定居关系证明、递交方式与担保不获批的后果。
2026-10-10
884 签证(Contributory Aged Parent (Temporary) visa,Subclass 884)的担保文件,核心是只有一张表格:由担保人本人填写的 Form 40 Sponsorship for migration to Australia(赴澳移民担保表)。申请人不填这张表,但必须把它连同自己的身份、亲子关系与子女身份证明一起随纸本申请递交,而且担保本身必须经澳大利亚内政部批准。以上依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Contributory Aged Parent (Temporary) visa (Subclass 884)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8 月。
Form 40 是担保人填,还是申请人填?
由担保人填。内政部官方页面在「担保文件」一节写得直接:申请必须由合格担保人担保,担保人须填写 Form 40。
申请人这一侧对应的是另外两份。主申请用 Form 47PA Application for a parent to migrate to Australia(父母移民澳大利亚申请表);家庭中每位年满 18 岁的成员还要各填一份 Form 47A Details of a child or other dependent family member aged 18 years or over,即使该成员不随同移民也要填。三份表格都要用英文填写。
谁能做 884 签证的担保人?
官方页面的规则是:通常由符合条件的子女担保你;如果该子女未满 18 岁,可以由符合条件的亲属或社区组织担保。担保须经批准。
《1994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第 884 类条款把这两条拆得更细,可作为理解担保人范围的参照:
| 子女情况 | 可作为担保人 | 提交时需要同时说明什么 |
|---|---|---|
| 子女已满 18 岁 | 通常是该子女本人;条例条文另列出子女的同居配偶或事实伴侣,须年满 18 岁且为定居的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合格新西兰公民 | 子女(或配偶)与申请人的关系,以及其身份和定居状态 |
| 子女未满 18 岁 | 符合条件的亲属,或社区组织;条例条文另包括子女的同居配偶、子女或其配偶的亲属或监护人 | 该人(或组织)与子女的关系,以及其身份与定居状态证明 |
表格中「定居」的具体认定,条例只给出「settled」这一要件,实务上常理解为需在澳合法居住满一段时间(一般为两年)。这类细化标准的具体适用,以内政部与法规的最新公布为准。
除了 Form 40,担保材料还要附什么证明?
Form 40 只是声明,真正决定担保是否成立的是附在后面的证明。按官方页面,与子女相关的证据有三类:
- 你与每个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
- 每个子女的澳大利亚公民身份或永久居住国证明;
- 某个子女不应计入平衡家庭测试的证明,例如死亡证明。
这些证据同时服务另一项要求:884 签证须通过平衡家庭测试(至少半数子女及继子女为合格子女,或在澳居住的合格子女人数多于任何其他单一国家)。也就是说,同一套子女身份与居住证明,既支撑担保人资格,也支撑该测试。
担保人的个人身份同样要证明。按官方页面的身份文件要求,申请人一侧提供当前护照上有照片、个人资料以及签发和到期日期的页面;如有国民身份证也要提供;改过名的还要提供改名证明,例如结婚或离婚证书、出生死亡婚姻登记机构或相应海外机构出具的改名文件。担保人作为定居的公民或永久居民,其身份与状态证明一般沿同一思路准备。
Form 40 要怎么交进去?
884 签证不适用在线递交,必须纸本递交,且递交时申请人须在澳大利亚境内、但不在入境查验区。按官方页面的步骤顺序:
- 填写 Form 47PA。
- 让担保人填写 Form 40。
- 为每位年满 18 岁的家庭成员准备 Form 47A。
- 递交时支付第一期签证申请费。
- 按表格上的地址邮寄或快递整套申请,包含所有表格、文件和缴费证明。
- 除警方证明外,不要寄原件,只寄经认证的复印件。
- 自留一份完整申请副本。
表格不得面交。若上述步骤有任何一项未完成,申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而无效申请不予审理,内政部会通知申请人并按要求退回。
另有一处容易漏掉的关联动作:如果你已递交另一类父母签证申请且尚未出结果,递交 884 时必须撤回该申请,撤回方式是填写 Form 47PA 的 Part B。
担保不合格或不获批,会走到哪一步?
官方页面把话说得很硬:担保必须经内政部批准(We must approve the sponsorship)。这不是形式审查,而是签证决定时的一项实质条件。
《1994年移民条例》第 884 类条款显示,担保获批准属于签证批准时的条件之一(884.222),并且可以更换担保人。该条例的常见拒签情形清单中,与担保直接相关的有两类:担保人不符合条件(例如未满 18 岁或非定居的澳大利亚公民等),以及担保未获批准,或在担保人死亡等情形下未按规定更换担保人。此外,提供虚假或误导性材料(公共利益标准 4020)也是列明的拒签原因。
落到结果上,链条是这样:担保材料不齐会让申请无效而不进入审理;担保未获批准会让签证无法批出;签证被拒后,官方页面明确表示申请费不予退还。还有一条与文件真实性相关的硬约束:若无法证明身份,申请将被拒,且申请人和申请中列出的家庭成员可能在十年内无法获得签证。第二期费用同样有期限性质——须在签证批准前缴纳,收到付款通知后不缴纳的,申请将被拒。
以上是对官方页面和法规条文的一般性整理,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判断;个案能否成立,请以内政部与法规的最新公布为准,必要时另行咨询合格专业人士。
常见问题
Form 40 可以由申请人代担保人填写或代签吗?
不可以。官方页面明确要求担保人本人完成 Form 40。申请人负责的是 Form 47PA,两者不能互相替代,代签还会带来虚假陈述方面的风险。
担保人只交一张 Form 40 就够了吗?
不够。Form 40 是担保声明,还需附上子女的澳大利亚公民身份或永久居住国证明、与子女的关系证明,以及担保人自身的身份与定居状态证明。缺少这些,担保可能被认定不合格。
子女未满 18 岁时,谁可以签字担保?
按官方页面,可由符合条件的亲属或社区组织担保。《1994年移民条例》第 884 类条款另列出子女的同居配偶、子女或其配偶的亲属或监护人,均须年满 18 岁并具备定居身份。具体适用以内政部与法规的最新公布为准。
担保没有获得批准,申请会怎样处理?
担保必须经内政部批准,这是签证批准时的一项条件。担保未获批,签证无法批出;若整个申请因材料不齐而被认定无效,则不予审理。被拒签时,已交申请费不予退还。
担保人中途去世或不再符合条件怎么办?
条例条文中列有更换担保人的机制,因此在担保人死亡等情形下应按规定更换担保人,而不是让担保空缺。该条文的细化操作要求,请以内政部与法规的最新公布为准。
已有一份父母签证申请还在审理,还能交 Form 40 吗?
可以随 884 申请递交,但前提是先撤回那份未决的父母签证申请,撤回方式是填写 Form 47PA 的 Part B。未撤回会让申请卡在资格环节。
申请中可以寄原件吗?
除警方证明外不要寄原件,只寄经认证的复印件。同时建议自留一份完整申请副本,以便后续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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