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43担保与AoS不是一回事:两者怎么分开准备
143贡献类父母签证的担保(Sponsorship)与经济担保(Assurance of Support, AoS)是两项独立要求:本文讲清担保人资格与 Form 40、AoS 可由谁出具、何时提交、两者能否分离,以及退休路径下的豁免情形。
2026-09-29
在 143 贡献类父母永居签证(Contributory Parent visa (subclass 143))里,「担保」和「经济担保(Assurance of Support,AoS)」是两条各自独立的要求:担保解决的是谁为这份申请背书,须经澳大利亚内政部批准,并由担保人填写 Form 40 Sponsorship for migration to Australia;AoS 解决的是申请人入境后会不会依赖政府补助,官方明确说担保人或家庭成员并不需要出具它——一个人、多个人或一个机构都可以提供。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Contributory Parent visa (subclass 143) 官方页面,担保人与 AoS 提供人可以不是同一主体;以下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建议,具体资格与提交要求请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担保和 AoS 各管什么?
两者出现在同一份资格清单里,但审查的对象完全不同。担保看的是「人」:有没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愿意并能够为申请人背书,且该担保获批。AoS 看的是「钱与承诺」:有没有人向政府保证,申请人及其随行来澳的家庭成员在 AoS 期间不会转向政府救助。
| 担保(Sponsorship) | 经济担保(Assurance of Support, AoS) | |
|---|---|---|
| 解决什么问题 | 由符合条件的担保人为申请背书,并须经内政部批准 | 向政府保证申请人及同行家属在 AoS 期间不依赖政府补助 |
| 由谁担任 | 通常由符合条件的子女担任;子女未满 18 岁时,符合条件的亲属或社区组织可担任 | 一个人、多个人联合,或一个机构均可 |
| 提交形式 | 担保人完成 Form 40 Sponsorship for migration to Australia | 内政部通知后再提交 |
| 是否为必需要件 | 是(退休签证路径除外) | 是(退休签证路径除外) |
内政部在签证页面的担保人(Sponsors)视图中另有专门说明,可对照查看担保人的完整资格口径。
担保人不出 AoS,会不会拖累担保审批?
官方把「有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和「能够取得 AoS」列为两个并列的资格条件,这说明二者是分开审查的。担保获批取决于担保人本身的资格与 Form 40 的提交;AoS 则是另一项需要「能够取得」、并在内政部通知时提交的材料。
关键的一句是:官方写明担保人或家庭成员不需要提供 AoS,AoS 可以由一个人、多个人或一个机构提供。因此「担保人」和「出 AoS 的人」在制度设计上就允许是两个不同的主体,不需要强行绑在一起。
谁可以做 143 的担保人?
按内政部页面,通常由符合条件的子女担保;如果子女未满 18 岁,符合条件的亲属或社区组织可以出任担保人。担保须经内政部批准,这不是递交表格就自动完成的一步。
《1994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第 143.212 条对这一链条写得更细:子女已满 18 岁时,可由该子女或其同居配偶/事实伴侣担保(后者须年满 18 岁且为定居身份);子女未满 18 岁时,可由子女的同居配偶、亲属/监护人或社区组织担保。担保成立的前提在 143.211 条:申请人须是定居的澳大利亚公民、定居的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定居的合资格新西兰公民的父母。条款细节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AoS 可以由谁出具、覆盖哪些人?
AoS 的主体范围比担保宽松得多。官方表述是:担保人或家庭成员不必出具它;AoS 可以由一个人提供,也可以由多个人共同提供,还可以由机构提供。相应地,内政部把 AoS 的具体办理指向 Services Australia 的 Centrelink 经济担保渠道。
覆盖对象上,AoS 不只针对主申请人。官方说明它是为申请人本人以及随同其持该签证来澳的家庭成员作出的保证,保证期限即 AoS 期间(Assurance of Support period)。因此在估算「要找谁出 AoS」时,随行家属人数是需要一并考虑的因素。
两份材料在时间线上怎么排?
担保在申请阶段就要落地:担保人须完成 Form 40,这份表格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之后等待内政部批准担保。
AoS 属于审理中后段的事项。官方写明会在需要的时候通知申请人提交 AoS,不需要在递交申请时先行备齐;类似的还有体检与无犯罪证明,官方特别提醒在收到要求前不要自行安排警方证明。
再往后还有一笔必须在批签前支付的款项:第二期款项(second instalment)。内政部会在到期时发出账单,未支付该账单的,申请会被拒绝。
什么情况下担保和 AoS 都不需要?
退休签证路径是唯一的双重豁免情形。按官方页面,若申请人在 2018 年 5 月 8 日持有或曾持有投资者退休签证(subclass 405)或退休签证(subclass 410),自 2018 年 5 月 8 日起至递交 143 申请之日未持有其他实质性签证,且申请时在澳大利亚境内,即无需担保、无需 AoS、也无需通过家庭成员平衡测试。该路径下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在澳医疗费用并保持足够的健康保险。
持贡献类父母临时签证(subclass 173)转 143 的情形则只豁免一部分:平衡测试视为已满足,担保仍需安排。若原担保人去世且无其他符合条件的担保人,《1994年移民条例》第 143.212(4) 条规定申请人可被视为已满足担保要求;内政部页面也提示,持有 173 签证者若担保人死亡,仍可能符合 143 的资格。
假设某申请人:把两件事拆开安排
假设某申请人的独生女是澳大利亚永久居民、符合担保人资格,但她本人不便承担 AoS。这种情况下,女儿仍以担保人身份提交 Form 40,AoS 则另找一位愿意承担该项保证的个人,或由几位个人联合出具,或由一家机构出具。两份材料分别提交、分别审查,主体不同不构成冲突。
常见问题
担保人和 AoS 提供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可以,但不是必须。内政部页面写明担保人或家庭成员并不需要出具 AoS,AoS 可由一个人、多个人或机构提供,因此两者既可以由同一人兼任,也可以完全分开。
担保人不出 AoS,会影响担保获批吗?
官方把「有符合条件的担保人」与「能够取得 AoS」列为两个并列的资格条件,分别审查。担保获批取决于担保人资格与 Form 40,AoS 是另一项在通知时提交的材料,二者主体不一致本身不是障碍。
AoS 能不能由公司、社团或多人一起出具?
官方表述允许机构(organisation)出具 AoS,也允许多于一个人共同提供。具体到机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以 Services Australia 与内政部的最新公布为准。
AoS 要在递交 143 申请时一起交吗?
不需要。内政部页面说明会在需要 AoS 时通知申请人,届时再提交即可。同理,无犯罪证明也应在收到要求后再安排,不要提前办理。
走退休签证路径申请 143,还需要担保和 AoS 吗?
按官方页面,符合退休签证路径三项条件的申请人不需要担保人、不需要 AoS,也不需要满足家庭成员平衡测试。该路径要求申请人在 2018 年 5 月 8 日持有或曾持有 405 或 410 签证、此后未持有其他实质性签证,且递交申请时在澳大利亚境内。
子女未满 18 岁时,担保和 AoS 怎么安排?
内政部页面规定,子女未满 18 岁时可由符合条件的亲属或社区组织担任担保人。《1994年移民条例》第 143.212 条还列出子女的同居配偶、亲属/监护人或社区组织几种可能。AoS 仍可另找个人、多人或机构出具,不受担保人身份限制。
持有 173 签证时原担保人去世怎么办?
内政部页面提示,持有贡献类父母临时签证(subclass 173)者若担保人死亡,仍可能符合 143 签证资格。《1994年移民条例》第 143.212(4) 条进一步规定,在原担保人去世且无其他符合条件担保人时,申请人可被视为已满足担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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